废水管理法规法令草案
通报时间:2018年6月11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文件对排放到自然环境的废水法规(污染标准)提出了更新草案(法规表2)。法规提案规定废水总磷和总氮排放浓度(现场最大允许浓度)小于5 m3/d。 这些标准是根据2007年11月15日赫尔辛基公约(HELCOM)关于单户住宅、小型企业和300人以下居民点现场废水处理建议28E/6制定。 执行新法律草案的规定可能需要重新执行设备(小型废水处理厂-废水量低于5 m3/d)认证程序。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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