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体组织安全和管理等法案》实施法令”修正提案
通报时间:2014年8月27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更新组织库审批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已经根据首相法令规定。 已经增加了覆盖人体组织捐献机构、管理机构和电子系统操作、管理和移植信息的要求。 如果人体组织的采集、加工、处理程序是连续进行的,组织库将不需要分离和分开的工作场所(采样室、加工室、处理室),而且在适当的地方有足够的污染预防措施,没有交叉污染的风险。此外,将允许非营利组织对外部组织委托诊断测试。 如果组织库没有更新其审批,而且那些须受培训人的没有完成适当的培训课程,将被处以罚款。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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