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新药临床研究申请的准则》修正案(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KFDA)2005年11月3日的第2005-174号通告)
通报时间:2005年11月10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主要修正提案如下: a)在所要求的数据列表上增加安全药理学测试数据。 b)如果是威胁生命的疾病并且没有可蘀代的药品存在,允许主办人提交为获得某项临床试验计划的批准必需的非临床试验数据较后的部分,从而增加患者参与的机会。 c)从《批准新药临床研究申请的准则》中删除第14.5条,因为先前磋商的有关批准临床试验的费用可以由《药事法》适当的规定。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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