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为有机农业的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标签和标志管理法规草案
通报时间:2019年1月7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为了实施有机农业促进法案(以下称为法案)第17、19和20条,关于转化为有机农业的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及进口有机农产品的标志、标签、展示和其它事项,农业委员会提出转化为有机农业的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标签和标志管理法规草案。以下是草案摘要: 1. 规定了转化为有机农业的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的容器和包装上的原料名称、原产地(国家)和认证机构名称的标志方法(第2-4条); 2.规定了有机农产品标志的使用条件、规格、图表、使用期限、尺寸和印刷方法(第5-9条); 3. 确定了主管当局执行法案的监督活动时应遵守的事项(包括保密)(第5-6条); 4. 为有机农产品标志管理的认证机构和地方主管当局规定了传递信息的方法(第10条); 5.规定了旧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过渡安排(第11条)。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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