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鱼露(鱼酱析出的卤汁)和鱼调味酱加工和处理的推荐性行为规范(RCP)

通报时间:2014年5月7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行为规范是一套应当由鱼露(鱼酱析出的卤汁)和鱼调味酱加工商采用的推荐性程序(PNS/FDA___)。 本规范提供了生产、储存和处理鱼露(鱼酱析出的卤汁)和鱼调味酱中从接收原料和配料直到分销必须保持其安全和质量的指南。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PHL/179
2014-05-07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菲律宾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放射卫生和研究设备监管中心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鱼露(鱼酱析出的卤汁)和鱼调味酱
HS编码:16   ICS编码:67.120
5.
通报标题: 关于鱼露(鱼酱析出的卤汁)和鱼调味酱加工和处理的推荐性行为规范(RCP)

语言: 页数: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行为规范是一套应当由鱼露(鱼酱析出的卤汁)和鱼调味酱加工商采用的推荐性程序(PNS/FDA___)。 本规范提供了生产、储存和处理鱼露(鱼酱析出的卤汁)和鱼调味酱中从接收原料和配料直到分销必须保持其安全和质量的指南。
7.
目标与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8.
相关文件: BFAD. 1984. 管理在菲律宾分销的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规则和法规A.O. No. 88-B s. 1984。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菲律宾阿拉邦马尼拉市。 BFAD. 2004 生产、包装、重新包装或保存食品的现行良好生产规范指南(A.O. No. 153 s. 2004)。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菲律宾阿拉邦马尼拉市。 BFAD. 2006.更新的食品添加剂列表。B.C. No.016 s 2006。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菲律宾阿拉邦马尼拉市。 BFAD 2007.更新的盐的碘含量标准。B. C. No. 2007-009。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菲律宾阿拉邦马尼拉市。 食品法典委员会。1979年。关于熏鱼的推荐性国际行为规范。食品法典委员会(CAC/RCP 26-1979)。食品法典委员会。粮农组织。意大利罗马VialedelleTerme di Caracalla, 00100。 食品法典委员会。1981年。关于未去内脏和去内脏的速冻长须鲸的食品法典标准 (CODEX STAN 36-1981) 食品法典委员会。粮农组织。意大利罗马VialedelleTerme di Caracalla, 00100。 食品法典委员会。1995年。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2-1995, 2011年修订)。食品法典委员会。粮农组织。意大利罗马VialedelleTerme di Caracalla, 00100。 食品法典委员会。1994年。预包装食品取样计划食品法典(CAC/RM 42-1969) 在FAO/WHO食品标准计划中:食品法典委员会第13卷:分析和取样方法,第II部分:第2版。食品法典委员会。粮农组织。意大利罗马VialedelleTerme di Caracalla, 00100。 食品法典委员会。2003年。关于鱼和渔产品的行为规范(CAC/RCP 52-2003, Rev 6 2011)。食品法典委员会。粮农组织。意大利罗马VialedelleTerme di Caracalla, 00100。 食品法典委员会。2004年。推荐性国际行为规范- 食品卫生的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 2003)。食品法典委员会。粮农组织。意大利罗马VialedelleTerme di Caracalla, 00100。 食品法典委员会。2011年。关于鱼酱的法典标准(Codex Stan 302-2011)。食品法典委员会。粮农组织。意大利罗马VialedelleTerme di Caracalla, 00100。 DOH. 2007.关于饮用水的菲律宾国家标准 2007年(AO 2007-0012)。卫生部,马尼拉沙里那克鲁兹。 Espejo – Hermes, J. 1998。在热带地区的鱼类加工技术。Tawid出版物,奎松市。 IFIS. 2005.食品科学技术大辞典。由国际食品信息服务中心(IFIS)生产团队编译和编辑。(IFIS出版社和布莱克威尔出版社出版)。423 pp。 Whittle, K. J. and P. Howgate. 2002.鱼类技术术语表。联全国粮农组织渔业工业司。意大利罗马VialedelleTerme di Caracalla, 00100。
9.
拟批准日期:本命令应当在全面发行的官方公报上公布后15天生效。
拟生效日期:本命令应当在全面发行的官方公报上公布后15天生效。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2014/06/30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通报英文表格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进入企业标准托管

您可以通过编辑查新模板,批量查询指定标准集的最新情况。我们会通过查询,向您展示您所查询标准的:

1. 准确的标准号及标准名称(我们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您提交的标准号进行自动纠正)

2. 标准的最新状态(现行、废止或未发布)

3. 若标准已废止并被新标准替代,会反馈被替代的标准

4. 若您已托管此标准,便可以实时跟踪这个标准的最新状态

标准查新 模板下载

您可以在这里检索全球超过140万条标准,支持上百个国内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查询。您也可以在这里检索国内各类国家、部委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更多标准子库在持续建设中。

标准检索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

大连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