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鸡(8页,阿拉伯语,6页,英语)
通报时间:2011年6月15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冷冻鸡”第7条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包装要求: -整鸡及鸡肉切块应在称重后包装在清洁、卫生、牢固、能够防止产品特性受到影响的包装中。 -冷冻鸡包装(盒)应放在适当卫生、防潮的箱子中。 草案还作为强制标签要求规定应以清晰、不易擦掉的方式在整鸡及鸡肉切块包装箱和包装盒上显示以下信息(见第8条): -以非代码方式显示屠宰日期和有效期(日-月-年) -文字“冷冻”应以鸀色清晰地印在包装(盒)的侧面 -存储条件 -声明“保存在-1°C 至+4°C”应印在包装盒上 -如果是辐照处理过的鸡肉,国际食品辐照符号应与食品名称一起使用 -标签和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如使用其它语言则应在旁边附阿拉伯语。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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