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颁法令No.693/2015,强制执行埃及标准ES7985/2013“食用植物油”(20页,阿拉伯语)。
通报时间:2015年12月4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部颁法令要求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遵守埃及标准ES 7985/2013“食用植物油”。生产商和进口商有6个月的过渡期以便符合标准。本标准代替以下埃及标准:1.E.S no. 49-1/2005“食用植物油-第1部分:芝麻籽油”; 2.E.S no. 49-3/2005“食用植物油-第3部分:玉米油”; 3.E.S no. 49-5/2005“食用植物油-第5部分:花生油” ; 4.E.S no. 49-6/2005 “食用植物油-第6部分:大豆油”; 5.E.S no. 49-7/2005“食用植物油-第7部分:葵花子油”; 6.E.S no. 49-8/2005 “食用植物油-第8部分:棉花籽油”; 7.E.S no. 5108/2006“红花籽油-高油酸”; 8.E.S no. 1685/2005 “精炼食用低芥酸菜籽油”; 9.E.S no. 2099/2005 “红花籽油”; 10.E.S no. 2100/2005 “芥菜籽油”; 11.E.S no. 2249/2005“食用棕榈硬脂”; 12.E.S no. 1706/2005“食用棕榈软脂”; 13.E.S no. 1520/2005 “食用棕榈油”; 14.E.S no. 1615/2015“食用椰子油” 15.E.S no. 1632/2015 “食用棕榈果仁油”; 16.E.S no. 1672/2007 “二级棉籽油”; 17.E.S no. 2098/2006 “信用葡萄籽油”; 18.E.S no. 2101/2006“食用巴巴树油”; 19.E.S no. 5107/2006“葵花子油-高油酸”; 20.E.S no. 5109/2006“食用棕榈超级液油”; 21.E.S no. 4141/2008 “调味液态植物油”; 标准49-1、49-3, 49-5、49-6、49-7、49-8、2249、1520、1615和1632已经由部颁法令No. 130/2005强制执行。 标准1685已经由部颁法令No. 515/2005强制执行。 标准 2100、2099、1706、1672、2098、2101、5107、5108、5109 和 4141是自愿标准。 本标准对标准第2.1条中定义的人类消费的植物油规定了基本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本标准符合1999年批准的食品法典标准CODEX STAN. 210;修订2001、2003、 2009;修订2005, 2011, 2013,2015-食品法典食用命名植物油标准。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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