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化学物质的重要新用途规则
通报时间:2017年6月13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环保局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案》规定正在为一种化学物质(制造前通知 (PMN) 的主体)拟定重要新用途规则。提交此化学物质的制造前通知的适用评审期于2016年6月22日前终止,即奥巴马总统将《弗兰克•劳滕伯格21世纪化学物质安全法》(该法修订了《有毒物质控制法案》)签署成法之日。本规则要求,任何人,若想为某活动制造(法案规定包含进口)或加工被本拟定规则指定为重要新用途的化学物质,在开始此项活动前至少90天应通知环保局。要求进行通知,旨在使环保局在适用评审期内对该化学物质的计划用途进行评估,在环保局进行通知评审,作出适当裁定,并对该裁定采取必要措施后,方可开始制造并加工化学物质的重要新用途。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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