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草案“全脂巴氏消毒鲜牛奶和牛奶优质标志”
通报时间:2014年3月27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公共卫生部(MOPH)提出制定关于全脂巴氏消毒鲜牛奶和牛奶的通报如下: 1.标签上标有“优质”的全脂巴氏消毒鲜牛奶和牛奶应由食品药品管理局(泰国FDA)批准; 2. 标签上标有“优质”的全脂巴氏消毒鲜牛奶和牛奶应符合以下条款与条件: -质量和标准应符合公共卫生部关于牛奶的通报; -合格和认证处理系统符合国际标准或同等质量控制系统,从原材料到成品,包括可追溯性; -初级和次级生产必须按照质量系统检验,如良好农业规范(GAP)、生产管理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及其它同等系统; -全脂巴氏消毒鲜牛奶和牛奶必须是如下的高质量和标准: a.使用的原料牛奶总微生物(标准平板计数(SPC)不超过200,000 cell/ml,体细胞数(SCC)不超过300,000 cell/m); b.牛奶蛋白按重量计不少于3.1 %; c.牛奶脂肪按重量计不少于4.0 %; d.牛奶非脂固形物按重量计不少于8.5 %; e.在生产商处总微生物不超过1,000 cell/ml,在货架期不超过10,000 cell/ml。 3.在本通报之前使用“优质”标志的经营者应在本通报生效后2年内符合通报要求。 通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生效。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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