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劳动安全卫生法修订案

通报时间:2014年2月18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劳动安全卫生法修订如下: 1)将电动空气净化呼吸器(PAPR)增加到未经型式检验不得转让、出租或安装的机器清单 2)允许外国机构作为执行法案附表1、3 或 4列明机器(建筑电梯除外)的检查和检验机构注册。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JPN/451
2014-02-18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日本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厚生劳动省(MHLW)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X]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1)电动空气净化呼吸器(PAPR) 2) 劳动安全卫生法附表1、3 或 4列明的除建筑电梯以外的机器(按照法案须经生产检查、性能检查、单独检验或型式检验的机器) 其它帽类,不论有无衬里或装饰物, 蒸汽锅炉(能产生低压水蒸汽的集中供暖用的热水锅炉除外);过热水锅炉.集中供暖用的热水锅炉,但品目84.02的货品除外,品目84.02或84.03所列锅炉的辅助设备(如节热器、过热器、除灰器、气体回收器);水蒸汽或其它蒸汽动力装置的冷凝器. 利用温度变化处理材料的机器、装置及类似的实验室设备,例如,加热、烹煮、烘炒、蒸馏、精馏、消毒、灭菌、汽蒸、干燥、蒸发、气化、冷凝、冷却的机器设备,不论是否电热的(不包括品目85.14的炉、烘箱及其它设备),但家用的除外;非电热的快速热水器或贮备式热水器; 船用桅杆式起重机;起重机,包括缆式起重机; 移动式吊运架、跨运车及装有起重机的工作车. 其它升降、搬运、装卸机械(如升降机、自动梯、输送机、缆车).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4.25至84.30所列机械的零件. 加工金属的锻造(包括模锻)或冲压机床;加工金属的弯曲、折叠、矫直、矫平、剪切、冲孔或开槽机床;其它加工金属或硬质合金的压力机. 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4.56至84.65所列机器的零件、附件,包括工件或工具的夹具、自启板牙切头、分度头及其他专用于机床的附件;各种手提工具的工具夹具. 电动机及发电机(不包括发电机组). 变压器、静止式变流器(如整流器)及电感器.电磁铁;永磁铁及磁化后准备制永磁铁的物品;电磁铁或永磁铁卡盘、夹具及类似的工件夹具;电磁联轴节、离合器及制动器;电磁起重吸盘. 电气(包括电热气体)、激光、其它光、光子束、超生波、电子束、磁脉冲或等离子弧焊接机器及装置,不论是否兼有切割功能;用于热喷金属或金属陶瓷的电气机器及装置. 有线电话电报设备,包括无绳电话机有线载波通信设备及有线数字通信设备;可视电话. 电路的开关、保护或连接用的电气装置(如开关、熔断器、避雷器、电压限幅器、电涌抑制器、插头及其它连接器、接线盒),用于电压超过1000伏的线路. 电路的开关、保护或连接用的电气装置(如开关、继电器、熔断器、电涌抑制器、插头、插座、灯座及其它连接器、接线盒),用于电压不超过1000伏的线路;用于电气控制或电力分配的盘、板、台、柜及其它基座,装有两个或多个品目85.35或85.36所列的装置,包括装有第90章所列的仪器或装置,以及数控装置,但品目85.17的交换机除外. 白炽灯泡、放电灯管,包括封闭式聚光灯及紫外线灯管或红外线灯泡;弧光灯. 二极管、晶体管及类似的半导体器件;光敏半导体器件,包括不论是否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的光电池;发光二极管;已装配的压电晶体. 本章其它品目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电气设备及装置. 电气机器、器具或设备用的绝缘零件,除了为装配需要而在模制时装入的小金属零件(如螺纹孔)以外,全部用绝缘材料制成,但品目85.46的绝缘子除外;内衬绝缘材料的贱金属制线路导管及其接头.
HS编码:6506, 8402, 8403, 8404, 8419, 8426, 8428, 8431, 8462, 8466, 8501, 8504, 8505, 8515, 8517, 8535, 8536, 8537, 8539, 8541, 8543, 8547和9020   ICS编码:29.
5.
通报标题: 审议劳动安全卫生法修订案

语言:英语 页数:1页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劳动安全卫生法修订如下: 1)将电动空气净化呼吸器(PAPR)增加到未经型式检验不得转让、出租或安装的机器清单 2)允许外国机构作为执行法案附表1、3 或 4列明机器(建筑电梯除外)的检查和检验机构注册。
7.
目标与理由:修订劳动安全卫生法,通过保证电动空气净化呼吸器(PAPR)的性能确保工人在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通过规定外国检查或检验机构注册制度促进机器的检查和检验。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8.
相关文件: 劳动安全卫生法。批准时,修订案公布在官方公报(KAMPO)。电动空气净化呼吸器(PAPR)建造标准。规定公布在官方公报。
9.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自通报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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