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法令No.15.400
通报时间:2020年7月13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法令指涉及个人防护装备(PPE)认证证书(CA)-进气式呼吸器管路压缩空气流量连续型、供气呼吸器型压缩空气管路正压需求型和供气呼吸器型自主开路正压需求型,其实验室测试由劳动部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有效期为本法令公布之日至2021年6月30日。到期日将延至2022年6月30日。 特殊情况下,在2021年6月30日前,根据2020年5月6日SEPRT法令No.11.437规定的条件,由外国实验室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报告,用于法令No.15.400所述呼吸器的AC发放和更新。 在PPE AC的有效期内,包括延长期内,PPE 制造商或进口商负责按照PPE测试报告中规定的特性,按照法律标准-NR No.6-个人防护设备第e点和第6.8.1项以及2020年5月6日SEPRT法令No.11.437第3条进行设备营销。 有意延长CA有效期的公司必须通过电子信息系统(SEI)提交申请,网址:http://www.fazenda.gov.br/sei,其中包含以下信息:公司的注册数据(公司名称、CNPJ、完整地址),要更新的CA号码;明确声明拟定的CA续期属于本法令条款范围;以及公司法定监护人的签名。 下列法令应予撤销: I-2018年7月20日法令 SIT No.737; II-2018年12月28日法令SIT No.797; III-2019年10月16日SEPRT法令No.1.152。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
||||||||||||||||||||||||||||||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