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重要新用途规则
通报时间:2018年6月14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环保署(EPA)现根据有毒物质管理法(TSCA)对石棉危害应急反应法规定的石棉提出重要新用途规则(SNUR)。提出的石棉(包括作为商品一部分)重要新用途被EPA确定为不再为某些用途制造(包括进口)或加工。EPA没有发现任何信息表明正在进行下列用途,因此,下列用途属于本SNUR:粘合剂,密封剂,屋顶和非屋顶涂料; 弧形槽; 打浆机垫片; 挤压密封胶带和其它胶带; 乙炔气瓶填充物; 高档电气用纸;碾压板; 导弹密封垫; 管线包覆材料; 增强塑料; 屋顶毡; 燃料电池和电池中的隔板; 乙烯聚体石绵地板砖; 和其它建筑材料(不包括水泥)。属于SNUR的人员在为重要新用途开始生产(包括进口)或加工石棉(包括作为商品一部分)之前至少90天通报EPA。要求的通报启动了EPA在适用审查期间内的预定用途使用条件评估。重要新用途的生产(包括进口)和加工(包括作为商品一部分)在EPA对公告进行审查并作出适当决定及采取必要措施之前不得开始。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
||||||||||||||||||||||||||||||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