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指令草案,修订关于气溶胶喷雾器最大许可压力的指令75/324/EEC及使标签规定符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No1272/2008关于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
通报时间:2016年1月8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欧盟委员会指令草案旨在增加气溶胶喷雾器最大许可压力,当使用非易燃气雾剂(压缩气体)时,从13.2巴增加到15巴/50°C。目前指令75/324/EEC规定的最大许可压力限制某些气溶胶喷雾器使用非易燃气雾剂。欧盟委员会指令2008/47/EC为了适应技术进步修订了指令75/324/EEC,最大许可压力从12巴增加到13.2巴,在当时最大压力限制能够保证安全。然而,后来的技术进步和创新使进一步增加最大许可压力成为可能,如果非易燃气雾剂能够改善在使用喷雾器时内部压力下降导致性能明显变坏的情况。对于某些应用增加压力能够解决这个问题,鼓励企业从使用易燃气雾剂向使用非易燃气雾剂转变,从而使用更环境友好的气雾剂。也向生产商和消费者提供了更宽泛的选择,不影响现有安全水平。 本指令草案旨在通过2013年5月8日欧盟委员会法规(EU) No 487/2013使指令75/324/EEC的标签规定与2008年12月16日法规(EC) No 1272/2008的最新修订相关要求一致,以便促进法律清晰度、一致性和易读性。法规(EC) No 1272/2008的标签要求在“非易燃”、“易燃”和“极易燃”喷雾器方面构成了指令75/324/EEC标签要求的基础。拟议的修订没有任何竞争力或其它影响,因为它们不影响随2013年3月19日欧盟指令2013/10/EU修订指令75/324/EEC以便适应法规(EC) No 1272/2008的标签要求而更新的内容。指令2013/10/EU的规定也反映了当时正在进行的CLP法规修订,导致后来采纳法规(EU) No 487/2013。然而,采纳后续法规能够进一步简化指令75/324/EEC的标签规定,通过少量更加综合的法律引用。因此提议的改编也能减少指令75/324/EEC标签规定的未来修订需求,由于法规(EC) No 1272/2008相关规定的进一步更新。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
||||||||||||||||||||||||||||||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