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保护(消费品安全要求)法草案2011
通报时间:2011年2月18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消费者保护(消费品安全要求)法2011加强了新加坡的不安全产品消费者保护。法规要求所有消费品如玩具、儿童产品、服装、运动休闲产品、家具、床垫和被褥、DIY工具接受售后监督。这些消费品分类如下: “1类商品”指由以下机构制定、批准及公布了安全标准的消费品: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ASTM国际 1类商品应遵守: (a)由以下机构制定、批准及公布的安全标准: ( i)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ii)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iii) ASTM国际 (b)此类商品的安全标准和要求由新加坡标准、生产力与创新局制定并公布在消费者保护(消费品安全要求)信息手册中。 “2类商品”指除1类商品以外的消费品。2类商品应遵守由地区或国家标准机构制定、批准及公布的此类商品安全标准。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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