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接收有机污染物总负荷量不超过生化需氧量(BOD5)1.2kg./j的非收集废水设备技术要求的命令

通报时间:2008年8月7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2006年12月30日的《水法》已经有效的修订了现行的法规制定框架。 而且,关于地方政权的综合法典的第R.2224-17条规定了应当由卫生部、住房和环境部联合发布命令,规定适用于接收有机污染物总负荷量不超过生化需氧量(BOD5)1.2kg./j的非收集废水设备的技术要求。 另外,公共卫生法典的第L.1331-1-1条规定了应当由卫生部、环境和住房部发布命令,规定非收集废水设备的维护程序。 所通报的文件草案源自这些规定。其目的是修订1996年5月6日的,规定非收集废水系统技术要求的命令。 本文件是以欧洲共同体的“新方法”法律原则为基础制定的。其目的是遵照关于建筑产品指令和制定标准的参考文件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文件规定了此类参考文件的发布、指定执行技术评定的机构列表、技术评定规程、评定要求程序、经认可的部件列表,以及相应的规格表。 所通报的命令草案由五个部分组成,规定了总则;关于处理的最低技术要求;关于抽空的最低要求;维护和从非收集废水设备中除去副产物和粪便;以及涉及干式厕所的规定。其附件列出了经连署的各部认可的部件列表。 本文件草案不涉及现行技术要求的问题,并且重申了土壤和其它经认可的材料的提纯能力。然而,其修订了先前经法国公共卫生委员会认可的革新过程授权程序。 本文件草案提供了规程的草案,以论证关于处理部件使用的条件,例如由制造商推荐,确保部件结合成一体化的设备遵守本命令草案中提出的最低要求,并且遵循最终处理的最高浓度标准:悬浮颗粒物(SPM)30毫克/升,以及生化需氧量(BOD5)35毫克/升。 规程将由法国劳动环境卫生安全局(AFSSET)起草,并且由连署本命令的各部联合指定的机构执行,连署本命令的各部将通过在官方公报上公布技术革新来批准这些新技术。法国劳动环境卫生安全局的联合指示正在与卫生部联合署名的过程中。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FRA/89
2008-08-07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法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环境生态、能源、可持续发展和城乡规划部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非收集废水设备(non-collectivewastewaterinstallations)(B10;B30)
HS编码:84   ICS编码:13.060.30
5.
通报标题: 规定接收有机污染物总负荷量不超过生化需氧量(BOD5)1.2kg./j的非收集废水设备技术要求的命令

语言: 页数:13页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2006年12月30日的《水法》已经有效的修订了现行的法规制定框架。 而且,关于地方政权的综合法典的第R.2224-17条规定了应当由卫生部、住房和环境部联合发布命令,规定适用于接收有机污染物总负荷量不超过生化需氧量(BOD5)1.2kg./j的非收集废水设备的技术要求。 另外,公共卫生法典的第L.1331-1-1条规定了应当由卫生部、环境和住房部发布命令,规定非收集废水设备的维护程序。 所通报的文件草案源自这些规定。其目的是修订1996年5月6日的,规定非收集废水系统技术要求的命令。 本文件是以欧洲共同体的“新方法”法律原则为基础制定的。其目的是遵照关于建筑产品指令和制定标准的参考文件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文件规定了此类参考文件的发布、指定执行技术评定的机构列表、技术评定规程、评定要求程序、经认可的部件列表,以及相应的规格表。 所通报的命令草案由五个部分组成,规定了总则;关于处理的最低技术要求;关于抽空的最低要求;维护和从非收集废水设备中除去副产物和粪便;以及涉及干式厕所的规定。其附件列出了经连署的各部认可的部件列表。 本文件草案不涉及现行技术要求的问题,并且重申了土壤和其它经认可的材料的提纯能力。然而,其修订了先前经法国公共卫生委员会认可的革新过程授权程序。 本文件草案提供了规程的草案,以论证关于处理部件使用的条件,例如由制造商推荐,确保部件结合成一体化的设备遵守本命令草案中提出的最低要求,并且遵循最终处理的最高浓度标准:悬浮颗粒物(SPM)30毫克/升,以及生化需氧量(BOD5)35毫克/升。 规程将由法国劳动环境卫生安全局(AFSSET)起草,并且由连署本命令的各部联合指定的机构执行,连署本命令的各部将通过在官方公报上公布技术革新来批准这些新技术。法国劳动环境卫生安全局的联合指示正在与卫生部联合署名的过程中。
7.
目标与理由:非收集废水设备技术要求的目的是减少与废水排放相关的环境和健康危险。此类设备不得损害公众健康、接受的环境或人类安全的质量。其不得对公众健康或地下水或地表水污染呈现出任何危险,特别是供人类饮用的水或特殊用途的水,例如甲壳类动物养殖、甲壳类动物采集、豆瓣菜种植或冲洗。<br> 在本命令草案中,特别是在标准NFEN12566和XPDTU64.1中规定的技术规范中详述了某些符合要求的部件。某些此类部件从属于构成这些产品自由流通授权的CE标志。然而,获得此标志进行的型式测试不能确定关于净化性能的符合性,或评定使用条件和耐久性。因此,为了判断某种处理部件,该部件必须经评定规程批准,并且在官方公报上公布。此外,一般涉及活性污泥或固定膜层方法的部件被视为提供了预先处理,因此保留在本命令的附件中。<br> 关于本文件草案的广泛磋商已经在连署的各部、各机构的代表及在其监督下的公司,以及非收集废水设备的专家之间进行。 
8.
相关文件: -1988年12月21日的,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建筑产品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理事会指令89/106/EEC:<br>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ONSLEG:1989L0106:<br> 20031120:EN:PDF<br> -由指令98/48/EC指令修订的,1998年6月22日的,规定技术标准和法规,以及关于信息社会服务领域信息规定程序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34/EC: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1998:217:0018:0026:<br> EN:PDF<br> -建筑物和住房法典,特别是第L.111-4和R.111-3条:<br>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CodeArticle.do?idArticle=LEGIARTI000006824107&cidTexte=LEGITEXT000006074096&dateTexte=20080725<br>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CodeArticle.do?idArticle=LEGIARTI000006895886&cidTexte=LEGITEXT000006074096&dateTexte=20080725<br> -环境法典,特别是第L.211-1、R.211-25至R.211-45,以及R.214-5条:<br>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CodeArticle.do?idArticle=LEGIARTI000006832982&cidTexte=LEGITEXT000006074220&dateTexte=20080725&oldAction=rechCodeArticle<br>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Code.do?idSectionTA=LEGISCTA000006195313&cidTexte=LEGITEXT000006074220&dateTexte=20080728<br>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Code.do;jsessionid=F37944BE8AF60BBA9A0576547FD5BE20.tpdjo04v_1?idSectionTA=LEGISCTA000006195314&cidTexte=LEGITEXT000006074220&dateTexte=20080728<br>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Code.do;jsessionid=F37944BE8AF60BBA9A0576547FD5BE20.tpdjo04v_1?idSectionTA=LEGISCTA000006195315&cidTexte=LEGITEXT000006074220&dateTexte=20080728<br>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CodeArticle.do;jsessionid=F37944BE8AF60BBA9A0576547FD5BE20.tpdjo04v_1?idArticle=LEGIARTI000006835466&cidTexte=LEGITEXT000006074220&dateTexte=20080728<br> -关于地方政权的综合法典,特别是第L.2212-2,L.2224-8、L.2224-9、L.2224-10、L.2224-12和R.2224-17条:<br>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CodeArticle.do;jsessionid=B0563C6FECD900CB66BF430AC8A229FE.tpdjo04v_1?idArticle=LEGIARTI000006390152&cidTexte=LEGITEXT000006070633&dateTexte=20080728<br>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Code.do;jsessionid=B0563C6FECD900CB66BF430AC8A229FE.tpdjo04v_1?idSectionTA=LEGISCTA000006192274&cidTexte=LEGITEXT000006070633&dateTexte=20080728<br>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CodeArticle.do;jsessionid=B0563C6FECD900CB66BF430AC8A229FE.tpdjo04v_1?idArticle=LEGIARTI000006390363&cidTexte=LEGITEXT000006070633&dateTexte=20080728<br>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CodeArticle.do;jsessionid=B0563C6FECD900CB66BF430AC8A229FE.tpdjo04v_1?idArticle=LEGIARTI000006396198&cidTexte=LEGITEXT000006070633&dateTexte=20080728<br> -公共卫生法典,特别是第L.1311-1、L.1311-2和L.1331-1-1条:<br>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CodeArticle.do;jsessionid=B0563C6FECD900CB66BF430AC8A229FE.tpdjo04v_1?idArticle=LEGIARTI000006686372&cidTexte=LEGITEXT000006072665&dateTexte=20080728<br>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CodeArticle.do;jsessionid=B0563C6FECD900CB66BF430AC8A229FE.tpdjo04v_1?idArticle=LEGIARTI000006686373&cidTexte=LEGITEXT000006072665&dateTexte=20080728<br>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CodeArticle.do;jsessionid=B0563C6FECD900CB66BF430AC8A229FE.tpdjo04v_1?idArticle=LEGIARTI000006686815&cidTexte=LEGITEXT000006072665&dateTexte=20080728<br> -1992年7月8日的,关于建筑产品使用适宜性的法令No.92-647:<br>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Texte.do?cidTexte=JORFTEXT000000528143&dateTexte=20080728&fastPos=3&fastReqId=1808922983&oldAction=rechTexte<br> -2004年12月24日的,应用经修订的1992年7月8日的关于建筑产品使用适宜性的法令No.92-647的命令:<br>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Texte.do?cidTexte=JORFTEXT000000447991&dateTexte=&fastPos=7&fastReqId=366692205&oldAction=rechTexte<br> -2006年10月19日的,某些废水处理设备应用1992年7月8日的关于建筑产品使用适宜性的法令No.92-647的命令:<br>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Texte.do?cidTexte=JORFTEXT000000791207&dateTexte=20080728&fastPos=1&fastReqId=2052061458&oldAction=rechTexte
9.
拟批准日期:10月底
拟生效日期:公布之日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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