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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属于下列税号的,包含加糖、饱和脂肪和钠和/或反式脂肪的工业加工产品:
编码产品描述
● 02.09未炼制或用其他方法提取的不带瘦肉的肥猪肉、猪脂肪及家禽脂肪,鲜、冷、冻、干、熏、盐或盐渍的。
● 02.10肉及食用杂碎,干、熏、盐腌或盐渍的;可供食用的肉或杂碎的细粉、粗粉。
● 03.05干、盐腌或盐渍的鱼;熏鱼,不论在熏制前或熏制过程中是否烹煮;适合供人食用的鱼的细粉、粗粉及团粒。
● 03.06带壳或去壳的甲壳动物,活、鲜、冷、冻、干、盐腌或盐渍的;蒸过或用水煮过的带壳甲壳动物,不论是否冷、冻、干、盐腌或盐渍的;适合供人食用的甲壳动物的细粉、粗粉及团粒。
● 03.07带壳或去壳的软体动物,活、鲜、冷、冻、干、盐腌或盐渍的;熏制的带壳或去壳的软体动物,不论在熏制前或熏制过程中是否煮过;适合供人食用的软体动物的细粉、粗粉及团粒。
● 03.08不属于甲壳动物和软体动物的水生无脊椎动物,活、鲜、冷、冻、干、盐腌或盐渍的;不属于甲壳动物和软体动物的熏制水生无脊椎动物,不论在熏制前或熏制过程中是否煮过;适合供人食用的不属于甲壳动物和软体动物的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细粉、粗粉及团粒。
● 04.02浓缩、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奶油。
● 04.03酪乳、结块的乳及奶油、酸乳、酸乳酒及其他发酵或酸化的乳和奶油,不论是否浓缩、加糖、加其他甜物质、加香料、加水果、加坚果或加可可。
● 04.04乳清,不论是否浓缩、加糖或其他甜物质;其他品目未列明或包括的含天然乳的产品,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 04.05黄油及其他从乳中提取的脂和油;乳酱。
● 04.06乳酪及凝乳。
● 08.11冷冻水果及坚果,未煮过或用蒸汽蒸过或在水中煮过、冷冻,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 15.07豆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 15.16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全部或部分氢化、相互酯化、再酯化或反油酸化,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
● 15.17人造黄油;本章各种动、植物油、酯及其分离品混合制成的食用油、脂或制品,但品目15.16的食用油、脂及其分离品除外。
● 1601.00.00.00肉、食用杂碎或动物血制成的香肠及类似产品;用香肠制成的食品。
● 16.02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肉、食用杂碎或动物血。
● 16.04制作或保藏的鱼;鲟鱼子酱及鱼卵制的鲟鱼子酱代用品。
● 17.04不含可可的糖食(包括白巧克力)。
● 18.06巧克力及其他含可可的食品。
● 19.01麦精;细粉、粗粒、粗粉、淀粉或麦精制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不含可可或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重量低于40%;品目04.01至04.04所列货品制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不含可可或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低于5%。。
● 19.04谷物或谷物产品经膨化或烘炒所制成的食品(例如,玉米片);其他品目未列或包括的预煮或经其他方法制作的谷粒(玉米除外)、谷物片或经其他加工的谷粒(细粉、粗粒及粗粉除外)。
● 19.05面包、糕点、饼干及其他焙烘糕饼,不论是否含可可;圣餐饼、装药空囊、封缄、糯米纸及类似制品。
● 2006.00.00.00糖渍的蔬菜、水果、坚果、果皮及植物的其他部分(沥干、糖渍或裹糖的)。
● 20.07烹煮的果酱、果冻、柑橘酱、果泥及果膏,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 20.08用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其他品目未列或名或包括的水果、坚果及植物的其他食用部分,不论是否加酒、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 20.09未发酵及未加酒精的水果汁(包括酿酒葡萄汁)、蔬菜汁,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 21.03调味汁及其制品;混合调味品;芥子粉及其调制品。
● 21.04汤料及其制品;均化混合食品。
● 2105.00冰淇淋及其他冰制食品,不论是否含可可。
● 21.06其他品目未列名或包括的食品。
● 22.02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包括需泉水及汽水,其他无酒精饮料,但不包括品目20.09以外的酿酒葡萄汁。
a.确定供人类食用的工业加工食品或非酒精饮料是否具有高糖、钠或胞和脂肪含量的技术参数,以便这个事实可以在产品标签或产品广告上说明;以及
b.在加工食品和非酒精饮料中逐步减少和最终消除反式脂肪。
这种逐步减少将以两个阶段进行:
a.从本技术法规生效起六个月,使用和/或反式脂肪的含量将不超过:
i.对于脂肪、植物油和人造黄油,每100克或100毫升的脂肪2克的反式脂肪酸;
ii.其他加工食品和非酒精饮料:每100克或100毫升的脂肪5克的反式脂肪酸。
b.自本法规生效起36个月,由氢化作用产生的反式脂肪将不再在任何加工食品或非酒精饮料中使用。在产品含有除氢化作用以外的技术来源反式脂肪的情况下,如果其在科学和技术证据的基础上可以证明反式脂肪的含量已经减到了所使用加工技术的最低可能水平,并且尚无允许彻底消除的技术蘀代品,国家卫生机构将只准予相关的授权。
在本技术法规中规定的条款不涵盖:
a.在其天然状态的未经加工的食品和非酒精饮料;
b.已经经历初级或最小限度加工的食品;
c.由相关的法规涵盖的供直接食用的预制食品;
d.加工食品和非酒精饮料中的糖、饱和脂肪、钠和反式脂肪是自然发生的,即没有添加这些元素的产品。
HS编码:02;03;04;08;15;16;17;18;19;20;21;22
ICS编码: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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