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生的危险空气污染物质的控制
通报时间:2006年3月31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环保署(EPA) 现提出对能显著减少苯及其它危险空气污染物质(“汽车产生的空气毒物”)排放的汽油、客车和便携式汽油罐(气瓶)的控制。苯是一种已知的使人致癌物质,汽车是产生苯排放的主要原因。汽车产生的其它空气毒物被确信或怀疑导致癌症或对健康产生其它严重的影响。我们提议从2011年起汽油中苯的体积含量限制在每年平均0.62%。我们还提议限制客车在低温条件下行驶时碳氢化合物的废气排放。本标准将从2010年至2015年被逐步采用。对于客车我们还提出与加利福尼亚州相同的挥发排放标准。最后,我们还对气瓶提出了一个从2009年开始的碳氢化合物排放标准,该标准能减少汽油从此类容器中挥发与溢出。这些控制能显著减少苯及汽车产生的其它空气毒物的排放,如1,3-丁二烯、甲醛、乙醛、丙烯醛和萘。本提案将通过显著减少客车的颗粒物质排放对公共卫生和福利产生额外的巨大利益。 我们计划2015年全国年减少苯35,000吨,到2030年增加到65,000吨。汽车产生的空气毒物的总减少量在2015年达到147,000吨,2030年超过350,000吨。2030年客车苯排放减少45%。符合新标准的气瓶苯排放几乎减少80%。汽油中的苯总的减少37%。我们估计减少排放的平均成本每加仑汽油少于1美分及每辆车少于1美元。气瓶的平均成本将少于每瓶2美元。气瓶挥发的减少可显著节省燃料,这足以弥补气瓶增加的成本。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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