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化学品类别标准2017-HSR002573
通报时间:2019年9月26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对现行监管要求的修改: 1.规定逐步淘汰含有消防泡沫浓缩物的PFAS(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包括: •传统含氟调聚物C8水性成膜泡沫。其中包括含有全氟辛酸(PFOA)相关化合物的产品,这些化合物刚刚被斯德哥尔摩公约列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 •现代含氟调聚物C6水成膜泡沫(AFFF)。 这些物质未在斯德哥尔摩公约中列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但是,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会议建议不要将它们用作(C8泡沫的)替代品。 2.进口或制造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灭火泡沫的用途限制在某些过渡用途的进口或制造 3.规定进口或制造、使用、储存和处置PFAS消防泡沫以及使用、储存和处置PFAS消防泡沫废物的附加条件,以保护环境。 4.规定消防化学品使用的一般条件,包括标签、安全数据表、包装和处置的相关要求。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
||||||||||||||||||||||||||||||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