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关于活性物质噻虫嗪的批准条件的第(EU)540/2011号实施条例”的委员会实施条例草案

通报时间:2017年8月4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委员会实施条例草案规定,修订活性物质噻虫嗪的批准条件。将含有噻虫嗪的植物保护产品的现有授权进行修订或从市场上撤回。 此修正案的依据是修订噻虫嗪批准条件后提交的确认信息的评估结果(第485/2013号欧盟条例)。 本决定关系到此物质的市场投放,不影响有关的农药残留物的最大残留限量(MRL)。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EU/499
2017-08-04
17-4226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欧盟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噻虫嗪(农药活性物质)
HS编码:3808   ICS编码:65.100
5.
通报标题: 修订“关于活性物质噻虫嗪的批准条件的第(EU)540/2011号实施条例”的委员会实施条例草案

语言:英语 页数:5页+附件2页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委员会实施条例草案规定,修订活性物质噻虫嗪的批准条件。将含有噻虫嗪的植物保护产品的现有授权进行修订或从市场上撤回。 此修正案的依据是修订噻虫嗪批准条件后提交的确认信息的评估结果(第485/2013号欧盟条例)。

    本决定关系到此物质的市场投放,不影响有关的农药残留物的最大残留限量(MRL)。

7.
目标与理由: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对修订批准条件(第485/2013号欧盟条例)后提交的噻虫嗪的确认数据进行评估时,考虑到第485/2013号欧盟条例中规定的要求,认为提交的附加信息不足,因此,不排除对蜜蜂和其它传粉者存在不可接受的风险,除非规定进一步的限制措施。 为确保对蜜蜂的保护,有必要修订批准条件,纳入进一步的使用限制。特别是,噻虫嗪的使用应限于永久性温室,即作物整个生命周期都在温室内,因此不在外部重新种植的场所。 经含有噻虫嗪的植物保护产品处理的种子不得投放市场或使用,但在永久性温室(即作物整个生命周期都在温室内,因此不在外部重新种植的场所)内使用的种子除外。 需要修订或撤销现有授权;成员国自生效之日起最迟3个月内,必须修订或撤回含有噻虫嗪的植物保护产品的现有授权。根据第1107/2009号条例第46条规定,允许给予宽限期,宽限期于生效之日后最迟6个月期满。 
8.
相关文件: 2009年10月21日欧洲议会与理事会关于植物保护产品上市和废除理事会第 79/117/EEC号 和第91/414/EEC号指令的第1107/2009欧盟委员会法规。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09R1107&qid=1437730988988&from=EN 2011年5月25日欧洲议会与理事会关于批准的活性物质清单第(EC) 1107/2009号实施条例第(EU)  540/2011号委员会实施条例(2011年6月11日的第 L 153号官方公报第1-186页)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42928512004&uri=CELEX:32011R0540 2013年5月24日关于修订活性物质噻虫胺、噻虫嗪、吡虫啉的批准条件的第 (EU) 540/2011号实施条例,并禁止使用和销售经含有上述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处理的种子的第(EU) 485/2013号委员会实施条例(2013年5月25日的第 L 139号官方公报第238-252页)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91312449480&uri=CELEX:32013R0485 2016年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成员国、申请人和欧洲食品安全局根据经确认的数据,对噻虫嗪的农药风险评估进行磋商的结果。欧洲食品安全局支持刊物2016:EN-1020。 http://www.efsa.europa.eu/en/supporting/pub/1020e
9.
拟批准日期:2017年第4季度
拟生效日期:自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后20天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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