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食品的一般要求(14页,阿拉伯语和11页,英语)
通报时间:2012年4月23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在海湾标准GSO“运动食品的一般要求”第5和7条(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诸如该产品应当包装在保护该产品特性和质量的卫生的容器中。另外,容器和包装材料应当只能由安全的物质制成,并且适合其预期的用途。 本草案同样还详述了标签要求如下 -如果必要,产品名称后跟随涉及营养素种类“氨基酸、维生素、需物质”的适合于运动员的食品增补剂; -生产中需要的配料列表; -在标签上以100克或100毫升或份餐量定量的营养值或营养成分; -生产商的名称和地址、生产国、注册机构名称和注册号(如果可能); -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注册机构名称和注册号(如果可能); -说明书和使用年龄; -声明“除医生或营养师同意之外不予提供”; -警示性声明(如果需要),特别是在对某些个体可能引起过敏性反应的情况下; -净重或体积,如果是片剂的情况下,应当声明片剂的粒数;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声明“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储存条件; -标签和邻近的解释性说明应当是阿拉伯语的,在使用另一种语言的情况下,该语言旁边应当有阿拉伯语。所有以另一种语言提供的信息应当同样也以阿拉伯语书写。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
||||||||||||||||||||||||||||||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