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EC)No1907/2006(REACH)附录XVII无机铵盐(4页+2页附录,英语)
通报时间:2014年11月27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法规草案涉及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中的新项目(65个)。 新项目限制包含无机铵盐的纤维素绝缘混合材料及商品的上市和使用。提出的限制值(3ppm)管制某些情况下纤维素绝缘材料的氨气排放最大值。此外,使用纤维素绝缘混合材料时必须执行上市前测试使用的最大加载率,以确保不超过氨气排放限制。最大加载率应由纤维素绝缘混合材料的供应方通知接收方或最终用户。对于包含无机铵盐的纤维素绝缘混合材料的免除,仅用于纤维素绝缘商品的生产,由于得到的商品在上市和使用前必须符合氨气排放限制。 限制的实施推迟2年,使企业有充足的时间符合上述规定的责任。然而,对于已经依照REACH保障程序获取欧盟委员会授权在国内采取限制纤维素绝缘材料铵盐措施的成员国,限制立即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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