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业促进法案》的实施法规
通报时间:2008年6月9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实施法规规定了关于内容和实施必需的方面。与WTO各成员相关的‘进口有机加工食品认证’的内容如下: - 那些要求进口或分销属于下列各项之一的有机食品的,可以允许他们使用经认证的有机食品标签; - 由品质保证认证机构(包括外国的机构)发给有机加工食品证明的进口国制造商; - 由认证机构认证的进口商。而且,进口商希望进口的有机食品应当是来自与韩国达成同等协议国家的食品。 *认证标准 - 加工标准:通用要求、加工配料加工方法; - 有机处理标准:有害物和病原菌、清洁处理、杀菌、消毒、包装、运输、记录等。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
||||||||||||||||||||||||||||||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