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修订)法提议草案2013
通报时间:2013年4月16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新加坡农食兽医管理局(AVA)重新审议食品法,根据一揽表12的规定对营养信息栏(NIP)格式提出编辑修订。目前,一揽表12规定的营养信息栏(NIP)格式要求营养成分单位(除能量、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以外)以“g”标明,同时规定钠、钾和胆固醇以“mg”标明。这给出了维生素和需物质(及其它营养成分)也以“g”标明的错误印象。有些维生素和需物质以微克(mcg)量添加,而其它维生素和需物质以毫克(mg)量添加。此外,还有其它常用的维生素测量形式如“I.U”(国际单位制),现在的营养信息栏(NIP)格式不影响此类声明形式。 修订一揽表12,规定营养成分以微克(mcg)、毫克(mg)、克(g)或其它测量单位声明,如可能。这可以更好地处理企业目前使用的测量形式。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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