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行政程序和加强加工食品及渔业和水产品卫生控制的法令No.1222实施细则草案。

通报时间:2016年9月5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6.1.内销与出口加工食品生产、散装/包装、存储和销售卫生认证行政程序与要求(一般卫生原则与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计划官方技术验证); •6.3.依照风险类别制定了进口卫生要求; •6.4.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PER/88
2016-09-05
16-4694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西班牙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秘鲁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卫生部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下面列出的商品仅包括卫生部权限范围的加工食品(加热处理、烟熏、工业干燥、烘烤或脱水;用于输注的干混合物和调料;漂白、腌制或盐渍)。如果是面粉和膳食,仅包括强化面粉。如果鱼类和水产品属于其它领域的权限范围,不包括鱼类和水产品。 HS关税税目: •02.09: 未炼制或用其它方法提取的不带瘦肉的肥猪肉、猪脂肪及家禽脂肪,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的; •02.10:肉及食用杂碎,干、熏、盐腌或盐渍的;可供食用的肉或杂碎的细粉、粗粉; •04.01: 未浓缩及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奶油; •04.02: 浓缩、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奶油; •04.03: 酪乳、结块的乳及奶油、酸乳、酸乳酒及其他发酵或酸化的乳和奶油,不论是否浓缩、加糖、加其他甜物质、加香料、加水果、加坚果或加可可; •04.04: 乳清,不论是否浓缩、加糖或其他甜物质;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含天然乳的产品,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04.05:黄油及其他从乳提取的脂和油;乳酱; •04.06: 乳酪及凝乳; •04.07: 带壳禽蛋,鲜、腌制或煮过的; •04.08: 去壳禽蛋及蛋黄,鲜、干、冻、蒸过或水煮、制成型或用其他方法保藏的,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04.09:天然蜂蜜 (高温消毒); •04.10: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用动物产品; •05.04: 整个或切块的动物(鱼除外)的肠、膀胱及胃,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的; •07.10: 冷冻蔬菜(不论是否蒸煮); •07.14: 鲜、冷、冻或干的木薯、竹芋、兰科植物块茎、菊芋、甘薯及含有高淀粉或菊粉的类似根茎,不论是否切片或制成团粒;西谷茎髓; •08.01: 鲜或干的椰子、巴西果及腰果,不论是否去壳或去皮; •08.02: 鲜或干的其他坚果,不论是否去壳或去皮; •08.03: 鲜或干的香蕉,包括芭蕉; •08.04: 鲜或干的椰枣、无花果、菠萝、鳄梨、番石榴、芒果及山竹果; •08.05: 鲜或干的柑桔属水果; •08.06: 鲜或干的葡萄; •08.11: 冷冻水果及坚果,不论是否蒸煮,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08.13: 品目0801至0806以外的干果;本章的什锦坚果或干果; •09.01: 咖啡,不论是否焙炒或浸除咖啡碱;咖啡豆荚及咖啡豆皮;含咖啡的咖啡代用品; •09.02: 茶,不论是否加香料; •09.03: 马黛茶; •12.08: 含油子仁或果实的细粉及粗粉,但芥子粉除外; •13.02: 植物液汁及浸膏;果胶、果胶酸盐及果胶酸酯;从植物产品制得的琼脂、其他胶液及增稠剂,不论是否改性; •15.03: 猪油硬脂、液体猪油、油硬脂、食用或非食用脂油,未经乳化、混合或其他方法制作; •15.07: 豆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15.08: 花生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15.09: 油橄榄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15.10: 其他橄榄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包括掺有品目1509的油或分离品的混合物; •15.11: 棕榈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15.12: 葵花油、红花油或棉子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15.13: 椰子油、棕榈仁油或巴巴苏棕榈果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15.14: 菜子油或芥子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15.15: 其他固定植物油、脂(包括希蒙得木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15.16: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全部或部分氢化、相互酯化、再酯化或反油酸化,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 •15.17: 人造黄油;本章各种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混合制成的食用油、脂或制品,但品目1516的食用油、脂及其分离品除外; •16.01: 肉、食用杂碎或动物血制成的香肠及类似产品;用香肠制成的食品; •16.02: 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肉、食用杂碎或动物血; •16.03: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精及汁; •17.01: 固体甘蔗糖、甜菜糖及化学纯蔗糖; •17.02: 其他固体糖,包括化学纯乳糖、麦芽糖、葡萄糖及果糖;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糖浆;人造蜜,不论是否掺有天然蜂蜜;焦糖; •17.03: 制糖后所剩的糖蜜; •17.04: 不含可可的糖食(包括白巧克力); •18.03: 可可膏,不论是否脱脂; •18.04: 可可脂、可可油; •18.05: 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可可粉; •18.06: 巧克力及其他含可可的食品; •19.01: 麦精;细粉、粗粒、粗粉、淀粉或麦精制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不含可可或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低于40%;品目0401至0404所列货品制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不含可可或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低于5%; •19.02: 面食,不论是否煮熟、包馅(肉馅或其他馅)或其他方法制作,例如,通心粉、面条、汤团、馄饨、饺子、奶油面卷;古斯古斯面食,不论是否制作; •19.03:粉及淀粉制成的珍粉代用品,片、粒、珠、粉或类似形状的; •19.04: 谷物或谷物产品经膨化或烘炒制成的食品(例如,玉米片);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预煮或经其他方法制作的谷粒(玉米除外),谷物片或经其他加工的谷粒(细粉、粗粒及粗粉除外); •19.05: 面包、糕点、饼干及其他烘焙糕饼,不论是否含可可;圣餐饼、装药空囊、封缄、糯米纸及类似制品; •20.01: 蔬菜、水果、坚果及植物的其他食用部分,用醋或醋酸制作或保藏的; •20.02: 番茄,用醋或醋酸以外的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 •20.03: 蘑菇及块菌,用醋或醋酸以外的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 •20.04: 其他冷冻蔬菜,用醋或醋酸以外的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但品目2006的产品除外; •20.05: 其他未冷冻蔬菜,用醋或醋酸以外的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但品目2006的产品除外; •20.06: 糖渍蔬菜、水果、坚果、果皮及植物的其他部分(沥干、糖渍或裹糖的); •20.07: 烹煮的果酱、果冻、柑桔酱、果泥及果膏,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20.08: 用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其他税目未列名水果、坚果及植物的其他食用部分,不论是否加酒、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20.09: 未发酵及未加酒精的水果汁(包括酿酒葡萄汁)、蔬菜汁,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21.01: 咖啡、茶、马黛茶的浓缩精汁及以其为基本成分或以咖啡、茶、马黛茶为基本成分的制品;烘焙菊苣和其他烘焙咖啡代用品及其浓缩精汁; •21.04: 汤料及其制品;均化混合食品; •21.05: 冰淇淋及其他冰制食品,不论是否含可可; •21.06: 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 •22.01: 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及未加味的水,包括天然或人造矿泉水及汽水;冰及雪; •22.02: 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包括矿泉水及汽水,其他无酒精饮料,但不包括品目2009的水果汁或蔬菜汁; •22.03: 麦芽酿造的啤酒; •22.04: 鲜葡萄酿造的酒,包括加酒精的;品目2009以外的酿酒葡萄汁; •22.05: 味美思酒及其他加植物或香料的用鲜葡萄酿造的酒; •22.06: 其他发酵饮料(例如,苹果酒、梨酒、蜂蜜酒);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发酵饮料的混合物及发酵饮料与无酒精饮料的混合物; •22.08: 未改性乙醇,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80%以下;蒸馏酒、利口酒及其他酒精饮料; •22.09: 醋及用醋酸制得的醋代用品; •25.01: 盐(包括精制盐及变性盐)及纯氯化钠,不论是否为水溶液,也不论是否添加抗结块剂或松散剂;海水。
HS编码:   ICS编码:67
5.
通报标题: 关于优化行政程序和加强加工食品及渔业和水产品卫生控制的法令No.1222实施细则草案。

语言:西班牙语 页数:69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6.1.内销与出口加工食品生产、散装/包装、存储和销售卫生认证行政程序与要求(一般卫生原则与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计划官方技术验证);
•6.3.依照风险类别制定了进口卫生要求;
•6.4.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7.
目标与理由: 保护人类生命健康;实施一般卫生原则及执行食品和进口食品行业卫生自我监督制度;避免民众承受国内消费的食品或在其它国家消费秘鲁食品引起的疾病风险。 
8.
相关文件: 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推荐操作规程CAC/RCP 1-1969:食品卫生通用准则。
9.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6个月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TBT/PER/16_3314_00_s.pdf
1
通报英文表格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进入企业标准托管

您可以通过编辑查新模板,批量查询指定标准集的最新情况。我们会通过查询,向您展示您所查询标准的:

1. 准确的标准号及标准名称(我们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您提交的标准号进行自动纠正)

2. 标准的最新状态(现行、废止或未发布)

3. 若标准已废止并被新标准替代,会反馈被替代的标准

4. 若您已托管此标准,便可以实时跟踪这个标准的最新状态

标准查新 模板下载

您可以在这里检索全球超过140万条标准,支持上百个国内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查询。您也可以在这里检索国内各类国家、部委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更多标准子库在持续建设中。

标准检索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

大连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