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装鹰嘴豆泥(鹰嘴豆)(7页阿拉伯语,6页英语)
通报时间:2009年7月1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CAC 257-R “罐装鹰嘴豆泥(鹰嘴豆)”第8条和第10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要求。标准规定如下: 1. 产品应包装在能够保证最终产品卫生、营养和感官品质的容器中; 2. 金属容器应当涂上适合该产品的食品级漆层,并且没有机械缺陷和锈蚀; 3. 最终产品容器应当不膨胀,内部压力在20ºC下应当小于大气压力。 标准还规定了标签要求: 产品名称“鹰嘴豆泥”、生产商名称和地址、商标或品牌名称、包括食品添加剂在内的按降序排列比例的成分清单、净质量(或总质量)、生产国、有效期和生产日期、批次或代码以及制备说明。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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