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通报
国家地区:
卡塔尔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8日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涉及供人类食用或用于其它加工的奶油、直接食用的稀奶油,以及稀奶油粉。法规草案规定了配方、质量要素、允许的配料、食品添加剂、要求、取样、测试方法、包装,以及标签。
目标理由:
保持这种产品的质量,消费者保护,并且关系到海湾合作组织(GCC)成员国的市场交易,以及食品安全。
涉及产品:
奶油、直接食用的稀奶油,以及稀奶油粉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英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8日
内容简述:
法规草案详细说明了附录中使用的术语,并公布了英国卷烟和手卷烟财政标志规范。法规规定了标志必须采用的形式,包括措词、字体、字号、形状和颜色以及标志在包装上的位置。
目标理由:
法规在2001年被采用。税务海关总署(HMRC)现在通报法规是因为手卷烟包装上财政标志的位置被改变以使图示健康警告可以安置在包装上。
涉及产品:
在英国销售的卷烟和手卷烟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牙买加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8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人类消费及食品加工用氟碘盐要求。规定了颗粒大小、包装及标签上的信息。还详细说明了确定成分、杂质和湿度的检验方法。
目标理由:
修订本标准以包括人类消费用氟盐要求,研究表明加入氟有助于防止儿童龋齿。
涉及产品:
氟碘盐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德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8日
内容简述:
禁止在德国进口、加工和销售盈利性海豹产品。允许携带私人使用的海豹产品。为诊断、训练和研究目的使用海豹产品或制作动物标本使用海豹产品也是允许的。并且,如果海豹是在本法案生效前被宰杀或者是作为因纽特人传统狩猎活动的一部分,进口海豹产品需要经过批准。此类海豹产品随后被深加工及在德国销售不需要另外批准。经批准,允许从欧盟其它成员国进口海豹产品及由纽特人以传统方式剔除海豹。此外,法规还包括对于履行困难的特别规定和过渡期安排。
目标理由:
动物健康与福利,公共道德
涉及产品:
海豹产品(鳍脚目)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卡塔尔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8日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涉及的必须是用于喂养婴幼儿,通常作为6个月以上婴幼儿补充食品的加工谷基食品的管理要求。法规草案规定了要求、配方、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卫生、包装、取样、测试方法、产品有效期,以及标签。
目标理由:
保持这种产品的质量,消费者保护,并且关系到海湾合作组织(GCC)成员国的市场交易,以及食品安全。
涉及产品:
婴幼儿和儿童食品:婴幼儿加工谷基食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卡塔尔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8日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涉及供人类食用的由小麦或米粉制成的方便面,不适用于意大利面制品、通心面和意大利式细面条。法规草案规定了分类、配方、要求、取样、测试方法、包装、运输、贮存和标签。
目标理由:
保持这种产品的质量,消费者保护,并且关系到海湾合作组织(GCC)成员国的市场交易,以及食品安全。
涉及产品:
方便面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7日
内容简述:
欧盟委员会提交的提案旨在修订并取代玩具安全指令88/378/EEC。提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更新了玩具安全要求,特别是化学和电子性质的玩具,食品中的玩具,玩具的警告; —生产商、进口商、经销商的责任; —玩具的合格评定程序; —执行EC型检验的认证机构要求; —CE-标志规定, —成员国市场监督部门的责任和权力。 如果市场上发现不安全玩具成员国追查的程序。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涉及产品:
玩具,即设计或打算,无论是否专门,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使用的产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6日
内容简述:
技术要求 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技术指标见表1。 表1 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技术指标 序号 化合物名称 分子式 指标 (单位:mg/m2) 0 苯 C6H6 0.01 1 乙醇 C2H6O 50.0 2 异丙醇 C3H8O 5.0 3 丙酮 C3H6O 1.0 4 丁酮 C4H8O 0.5 5 乙酸乙酯 C4H8O2 10.0 6 乙酸异丙酯 C5H10O2 5.0 7 正丁醇 C4H10O 2.5 8 丙二醇甲醚 C4H10O2 60.0 9 乙酸正丙酯 C5H10O2 50.0 10 4-甲基-2-戊酮 C6H12O 1.0 11 甲苯 C7H8 0.5 12 乙酸正丁酯 C6H12O2 5.0 13 乙苯 C8H10 0.25 14 二甲苯 C8H10 0.25 15 环己酮 C6H10O 1.0 判定规则 测定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苯含量≥0.01 mg/m2 ——测定结果不符合下式要求 ∑(xi/yi-1)<15.0 式中: i——表1中的序号,i=1,2,3…15; xi——测定值,“未检出”时取值为0; yi——指标值; xi/yi-1——超标比值,当xi/yi-1<0时取值为0。
目标理由:
保护人体健康,保护环境
涉及产品:
卷烟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6日
内容简述:
烟用三乙酸甘油酯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烟用三乙酸甘油酯技术指标 项 目 单位 指标 三乙酸甘油酯含量 % ≥99.0 酸度(以乙酸计) % ≤0.010 水分 % ≤0.050 色度/Hazen单位 Pt-Co色号 ≤15 密度(ρ20) g/cm3 1.154~1.164 折光指数( ) — 1.430~1.435 砷(As) µg/g ≤1.0 铅(Pb) µg/g ≤5.0 产品质量评估规则 批质量判定: 1.若三乙酸甘油酯含量、酸度、砷、铅指标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2.若三乙酸甘油酯外观、水分、色度、折光指数、密度指标中有二项或二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目标理由:
保证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涉及产品:
烟用滤棒、卷烟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勘误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6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芬兰
通报类型:
勘误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6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6日
内容简述:
烟用内衬纸生产过程中,不应使用对人体有害或影响卷烟品质的溶剂、助剂、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物质。烟用内衬纸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苯含量<0.01mg/m2。 2.苯系物类(甲苯、乙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量≤0.5mg/m2。 3.酮类(丙酮、环己酮、4-甲基-2-戊酮、丁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量≤3.0mg/m2。 4.醇类(甲醇、正丙醇、异丙醇、正丁醇、丙二醇甲醚、丙二醇乙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量≤15.0mg/m2。 5.酯类(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乙酸正丁酯、乙酸异丙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量≤5.0mg/m2。 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目标理由:
保证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环境
涉及产品:
烟用内衬纸,卷烟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阿根廷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6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巴林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5日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在海湾标准GSO“方便面”的条款8和11(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法规草案指出该产品应当包装在清洁、干燥和密封的容器中,而且与食品接触的容器内部表面应当不会与食品起反应。其同样还详述了在每个容器上应当标示的内容,诸如: - 产品名称; - 以克计算的净重; - 烹饪说明; - 产品的调味品,例如(咖哩、鸡肉、洋葱,---其它); - 产品的有效期、该产品的保质期应当自生产日期起不超过9个月。
目标理由:
坚持消费者保护
涉及产品:
方便面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巴林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5日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海湾标准GSO “阿曼哈瓦”第5条和第8条(包装、运输和标签)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法规规定产品应装在密封良好的清洁、安全及干燥容器内以防止污染或产品特性改变。还规定产品容器应以防止损坏和污染的方式运输。规定标签要求如下:产品名称(阿曼哈瓦),成分,生产国,生产商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及不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的有效期及大约重量。
目标理由:
支持消费者保护
涉及产品:
阿曼哈瓦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巴林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5日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海湾标准GSO 148 “食糖”第6条和第8条(包装、运输和标签)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法规规定产品应装在能够防止产品受潮、产生不良气味或味道而且能够保护产品特性的容器内。还规定产品应以防止损坏和污染的方式运输。规定标签要求: —添加剂(如果有的话)及其质量百分比; —食糖类型; —其它要求。
目标理由:
支持消费者保护
涉及产品:
食糖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5日
内容简述:
决议草案将修订关于限制某些物质和制剂,特别是二氯甲烷(DCM)销售和使用的指令76/769/EEC附录1。限制将影响包含二氯甲烷(DCM)浓度大于0.1%的工业和专业以及消费用脱漆剂的销售和使用。
目标理由:
主要目的是减少人类健康危险,特别是以下使用类别: — 工业使用:DCM脱漆剂的使用仅在具有人员保护强制要求的工业装置中进行,如适当的手套、通风设备或空气呼吸设备以及对剥离槽的工程控制; — 专业使用:专业人员在非工业装置中使用DCM脱漆剂一般而言应被禁止,但如果成员国认为取代DCM特别困难或不合适的话,可以选择允许经过特别许可的专业人员在其国家继续使用DCM脱漆剂,; — 消费使用:禁止消费用DCM脱漆剂销售。
涉及产品:
脱漆剂中的二氯甲烷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巴林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5日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在海湾标准GSO“奶油、直接食用的稀奶油和稀奶油粉”的条款8和9(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法规草案指出产品应当包装在能够防止该产品受到损害和污染的卫生的、密封的容器中。其详述了食品标签要求,诸如: - 产品的类型; - 热处理的类型; - 乳脂的最低限量; - 添加剂和乳含量的列表; - 其它要求。
目标理由:
坚持消费者保护
涉及产品:
奶油、直接食用的稀奶油和稀奶油粉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日本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5日
内容简述:
以下内容必须列在警告标签上。 警告标签应以清晰易读的日文粘贴在产品容易辨认的部位,并且不容易被撕下。 a)生产年份; a)“设计标准使用笀命”(产品在正常条件下可安全使用的标准时间跨度); c)在超过设计标准使用笀命使用产品时老化引起的危险警告。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安全
涉及产品:
电扇,排气扇,空调,洗衣机(包括带烘干设备的洗衣机),离心脱水机(限定为与洗衣机整合在一起的离心脱水机),电视机(限定为阴极射线管电视机)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巴林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2月25日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在海湾标准GSO“梨罐头”的条款8和9(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法规草案指出容器应当清洁,并且应当防止产品特性的任何改变。其同样还详述了标签要求,诸如:产品的名称“梨罐头”、色素添加剂的名称和数量、具有该产品特征的任何一种香料等。
目标理由:
坚持消费者保护
涉及产品:
梨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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