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G/SPS/N/EEC/94/ADD.8
200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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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
原文: |
通 报
补 遗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4.1
如下信息:
任何在国际商品统一命名体系下具有多项位置的食品(ICS67020):食品卫生
"自1964年起,欧盟结合不同科目及不同动物源产品卫生体制,制定了许多指令和法规(即:卫生,动物健康,官方控制)。该活动协调国家法规以促进内部市场,同时确保高水平的保护。这套立法简化为5项系列提案,既所谓的“卫生包”,并由欧委会通过2002年9月18日第G/SPS/N/EEC/94号文,通报给WTO有关SPS措施的实施协议。
此后,欧盟又发出了若干有关G/SPS/N/EEC/94的补遗及勘误。这些补遗包括撤消最先文本,由其它提案蘀代,及最终批准法案的通报;勘误涉及网络连接的错误,及官方公报采纳文本首次公布修正。
本通报仅用于透明度及明确的目的,意在确定“卫生包”内各项提案的最终官方文本。为此,我们列出一个表格[参见如下]。此外,还列明了修正的网络连接。
卫生包提案G/SPS/N/EEC/94 |
结果 |
官方最终版 |
批准日期 |
1.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食品卫生一项法规的第2000/0178号提案 |
批准:
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04年4月29日关于食品卫生的第(EC)852/2004号法规
(欧盟官方公报L139,
47册,
2004年4月30日,
1-54页)
EEC/94/Add.2 |
第EEC/94/Add.6号通报勘误:
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04年4月29日食品卫生(EC)
852/2004号法规。
(欧盟官方公报L226,
47册,
2004年6月25日,
3-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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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早于2006年1月1日 |
2.欧洲议会及理事会规定动物源性食品卫生法规的第2000/0179
(COD)号提案。 |
批准:
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04年4月29日规定动物源性食品卫生的专项卫生法规第(EC)
853/2004号法规。
(欧盟官方公报L139,
47册,
2004年4月30日,
55-205页)
EEC/94/Add.3。 |
第EEC/94/Add.7号通报勘误:
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04年4月29日规定动物源性食品专项卫生法规的第(EC)
853/2004号法规。
(欧盟官方公报L226,
47册,
2004年6月25日,
22-82页) |
不早于2006年1月1日 |
3.欧洲议会及理事会规定供人消费动物源性产品官方控制机构细则的第2000/0180
(COD)号提案。 |
撤消:
详见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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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规定一项供人消费动物源性产品官方控制机构细则法规的第COM
2002/377号提案。
第EEC/94/Rev.1号通报通知的新提案 |
批准:
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04年4月29日规定供人消费动物源性产品官方控制机构细则法规的第(EC)854/2004
号提案。
(欧盟官方公报L139,
47册,
2004年4月30日,
206-320页)
EEC/94/Rev.1/Add.2。 |
第EEC/94/Rev.1/Add.3
号通报
勘误:
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04年4月29日规定供人消费动物源性产品官方控制机构专门法规的(EC)854/2004号法规。
(欧盟官方公报L226,
47册,
2004年6月25日,
83-127页) |
不早于2006年1月1日 |
5.理事会第2000/0181
(CNS)号提案,规定管理拟供人消费动物源性产品、投放市场及产品进口的动物健康法规。 |
批准:
理事会2002年12月16日第2002/99/EC号指令,规定管理拟供人消费的动物质产品、投放市场及产品进口的动物健康法规。
(欧盟官方公报L18,
2003年1月23日,
11-20页)
EEC/94/Rev.1/Add.1及EEC/94/Add.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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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日前。 |
6.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撤消有关供人消费的动物源性产品生产,投放市场食品某些卫生及健康要求指令,及修改89/662/EEC及91/67/EEC号指令的第2000/0182
(COD)号提案。 |
批准:
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04年4月21日第2004/41/EC号指令,撤消有关供人消费的动物源产品生产,投放市场食品某些卫生及健康要求指令,及修改理事会89/662/EEC和92/118/EEC指令及第95/408/EC号决定。
(欧盟官方公报L157,
47册,
2004年4月30日,
33-44页)
EEC/94/Add.5。 |
勘误:
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04年4月21日第2004/41/EC号指令,撤消有关供人消费的动物源产品生产,投放市场食品某些卫生及健康要求指令,及修改理事会89/662/EEC和92/118/EEC指令及第95/408/EC号理事会决议。
(欧盟官方公报L195,
47册,
2004年6月2日,
12-15页) |
不早于2006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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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最终版本:官方公报链接.
1.第(EC)852/2004号法规勘误
英文:http://europa.eu.int/eur-lex/pri/en/oj/dat/2004/l_226/l_22620040625en00030021.pdf
法文:http://europa.eu.int/eur-lex/pri/fr/oj/dat/2004/l_226/l_22620040625fr00030021.pdf
西班牙:http://europa.eu.int/eur-lex/pri/es/oj/dat/2004/l_226/l_22620040625es00030021.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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