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知收到杀虫剂,要求对各种商品内/表咪唑菌酮(Fenamidone)的残留制定法规。(提供英文,2页)
通报时间:2006年11月23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美环保署(EPA)通报了一份有关接收的杀虫剂申请的概要,该申请要求对以下农作物内/表杀真菌剂咪唑菌酮[Fenamidone (4H-Imidazol-4-one, 3,5-dihydro-5-methyl-2-(methylthio)-5-phenyl-3 (phenylamino)-, (S)-)]的残留制定法规:胡萝卜:0.15 ppm;向日葵:0.08 ppm; 芸苔类植物头和茎,5A亚组:4.0 ppm; 芸苔叶类植物,5B亚组:35 ppm; 果类蔬菜8组;2.0 ppm,及除芸苔4组外,叶类蔬菜:35 ppm。 申请还要求对以下农作物内/表杀真菌剂咪唑菌酮[Fenamidone(4H-Imidazol-4-one, 3,5-dihydro-5-methyl-2-(methylthio)-5-phenyl-3(phenylamino)-, (S)-)的残留制定法规: 未除纤维棉花:0.02 ppm; 轧棉副产品:0.02 ppm; 及草莓:0.02 ppm. EPA此时尚未对提交数据或是否数据支持杀虫剂申请进行全面的评估。在做出有关杀虫剂申请的裁决前,EPA还需要补充数据。"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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