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第457号决议草案。
通报时间:2018年1月11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标准指示制定保健品营养素、活性物质、酶及益生菌名单、使用限量、索赔与补充标签列表。 附件I确定益生菌名单及保健品准用营养素、活性物质及酶成分来源。 附件II规定膳食补充剂按厂家所定群体推荐日耗量必须提供的营养素、活性物质、酶及益生菌最低限量表。 附件III规定按厂家所定群体推荐日耗量,保健品营养素、活性物质、酶及益生菌不得超过的最高限量表。 附件IV规定准许用于保健品标签及其成分和标签要求的声明列表。 附件V制定保健品补充标签要求列表。 附件VI制定参考蛋白必需的氨基酸数量清单。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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