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兽医)法:
通报时间:2016年8月8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根据阿富汗宪法第14条, 该法制定改善和保护动物健康条件;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 包括人兽共患病; 监管兽医诊断实验室业务;进出口动物、畜产品、监管兽药品级生物物质;保证供人或动物消费及贸易畜产品的安全质量;保证动物福利,改善农户经济条件。遵守国际义务,包括相关世贸组织协议: 本法共有4章, 26条, 涉及内容: I. 总则; II. 职责和权力; III. 卫生措施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及 IV. 最终条款。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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