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法规。甲胺磷(Methamidophos)、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丙溴磷(Profenofos)及三氯松(Trichlorfon); 拟定限量措施(提供英文,9页)。
通报时间:2007年6月18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目前,丙溴磷(Profenofos)及其转化代谢物残留表示为4-bromo-2-chlorophenyl,并按丙溴磷(Profenofos)计。根据EPA的确定,丙溴磷(Profenofos)自身存在着含毒残留问题,所以应修订其表达式,以反应唯一要协调的残留成分是丙溴磷(Profenofos)。因此,EPA拟修订表达式如下: 根据棉籽上高达1.1 ppm丙溴磷(Profenofos)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未去纤维棉籽的许可限量降低到:2.0 ppm。另,该拟定标准将与CODEX棉籽2 mg/kg/kg的许可限量相协调。根据丙溴磷(Profenofos)残留高达53 ppm的现有数据,EPA拟规定未去纤维棉籽上的丙溴磷(Profenofos)残留许可限量为55.0 ppm。"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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