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HA 饮料条例。
通报时间:2019年8月21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根据欧洲相关法规(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12年4月19日第2012/12/EU号指令——修改理事会有关供人消费果汁及某些类似产品的第2001/112/EC号指令)制定瑞士法规,修改了橙汁饮料的规定。此次修改结果与Codex食品法典委员会«果汁和果浆一般标准» (CODEX STAN 247-2005 第3.1.2章-e)产生差异,它使柑橘(Citrus reticulata)汁及/或柑橘汁内的杂交柑橘品种可溶固形物达到10%m/m。 果汁处理批准物质名单对豌豆蛋白质进行了修改, 允许其用于葡萄酒。尚无任何科学或其他理由禁止果汁中含有这种蛋白质。 在第2012/12/EU号指令中进行规定。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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