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羽毛、鬃毛、马毛和动物毛入境要求的决议草案,并废止一项决议
通报时间:2023年8月8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通报措施草案为羽毛、鬃毛、马毛和动物毛进入智利制定了以下卫生要求:对于羽毛和家禽羽毛,必须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建议,考虑动物“来源地”的卫生状况。这种卫生状况必须得到农业和畜牧业服务部(SAG)的认可;或者,羽毛和家禽羽毛必须经过规定处理。对于猪的毛发和鬃毛,必须考虑动物“来源地”的卫生状况。来源地必须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确认为无经典型猪瘟,并且必须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关于非洲猪瘟的建议。在以下两种情况下,SAG必须认可这种状态;或者,猪的毛发和鬃毛必须经过规定处理。对于马毛和猪以外的动物的毛发,所需的处理是有规定的。对包装货物和包装上显示的信息规定了某些要求。关于运输,货物的运输方式必须确保能保持卫生条件,防止货物接触该措施中提及的任何病原体来源。该措施规定了必须由相关卫生当局签发的官方证书中包含的信息。该措施还涉及产品到达时可能需要接受的检查。更多详细信息见本通报所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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