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渔业部有关按第14条规定申请生产或进口动物饲料许可证,按第15条规定销售及按动物饲料质量控制法B.E.2525(1982)第37条规定申请动物饲料注册证书的通报(1页,泰文)
通报时间:2002年9月13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该部级通报做了以下规定:本通报规定如下: - 为销售任何水产动物饲料而生产或进口均要求一份生产许可证或进口许可证。 - 在以销售为目的生产前或以销售任何水产动物饲料为目的生产或进口前,水产动物饲料的注册证书均需要第1段要求的任何许可证。 - 销售水产动物饲料需要许可证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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