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指定国家进口人类消费用加工罗非鱼及鲶鱼的进口卫生标准(提供英文,共7页)。

通报时间:2008年11月11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目前,从指定国家进口供人类消费用指定加工淡水鱼的进口卫生标准仅包括来自中国和巴西的罗非鱼。 现该标准已经修改,包括来自越南的鲶鱼。该修改是以进口风险分析为基础--供人消费用的来自越南的冷冻无皮无骨鲶鱼Pangasius spp.鱼片。进口条件与当前中国和巴西加工罗非鱼的条件相同。有必要考虑的一般卫生措施有: (a) 保证最大限度降低捕捞加工鱼的临床与亚临床疫病可能性: - 养殖场及加工设施都必须在相关国家主管机构注册; - 加工鱼类必须来自出口国的本地孵化鱼苗; - 不得捕捞有疫病、败血症或皮肤溃疡临床症状的鱼用于该产品加工;及 - 因疫病原因,捕捞鱼无论是否有临床症状,均不得紧急屠宰; (b) 避免外来食品病原菌污染产品; - 鱼加工成鱼片时只能使用饮用水 (c) 保证符合产品定义包括的冷冻及运输要求: 要保证冷藏加工产生的病原菌及寄生生物丧失活力,必须在签发生物安全证书前,确定产品在-18°C或更低的冷藏温度下至少保持7天(168个小时)。"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NZL/413
2008-11-11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
通  报


1.
通报成员: 新西兰
2.
负责机构:农林部
3.
覆盖的产品: 非属CITES(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明物种,供人消费的鲶鱼<i>Pangasius</i> spp.冷冻、无皮、无骨鱼片(或鱼馅)。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从指定国家进口人类消费用加工罗非鱼及鲶鱼的进口卫生标准(提供英文,共7页)。
语言: 页数: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目前,从指定国家进口供人类消费用指定加工淡水鱼的进口卫生标准仅包括来自中国和巴西的罗非鱼。
现该标准已经修改,包括来自越南的鲶鱼。该修改是以进口风险分析为基础--供人消费用的来自越南的冷冻无皮无骨鲶鱼Pangasius spp.鱼片。进口条件与当前中国和巴西加工罗非鱼的条件相同。有必要考虑的一般卫生措施有:
(a) 保证最大限度降低捕捞加工鱼的临床与亚临床疫病可能性:
- 养殖场及加工设施都必须在相关国家主管机构注册;
- 加工鱼类必须来自出口国的本地孵化鱼苗;
- 不得捕捞有疫病、败血症或皮肤溃疡临床症状的鱼用于该产品加工;及
- 因疫病原因,捕捞鱼无论是否有临床症状,均不得紧急屠宰;
(b) 避免外来食品病原菌污染产品;
- 鱼加工成鱼片时只能使用饮用水
(c) 保证符合产品定义包括的冷冻及运输要求:
要保证冷藏加工产生的病原菌及寄生生物丧失活力,必须在签发生物安全证书前,确定产品在-18°C或更低的冷藏温度下至少保持7天(168个小时)。"
7.
目标与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进口风险分析:进口越南供人消费用冷冻无皮无骨鲇鱼<i>Pangasius</i> spp.鱼片(提供英文)。
10.
拟批准日期:2009年1月31日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9年1月3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8年12月12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s Sally Jennings, Coordinator, SPS New Zealand, PO Box 2526, Wellington, New Zealand. Tel: +(64 4) 894 0431; Fax: +(64 4) 894 0733; E-mail: sps@maf.govt.nz Website: <br>www.maf.govt.nz/biosecurity/sps/transparency/notifications/index.htm
1
通报英文表格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进入企业标准托管

您可以通过编辑查新模板,批量查询指定标准集的最新情况。我们会通过查询,向您展示您所查询标准的:

1. 准确的标准号及标准名称(我们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您提交的标准号进行自动纠正)

2. 标准的最新状态(现行、废止或未发布)

3. 若标准已废止并被新标准替代,会反馈被替代的标准

4. 若您已托管此标准,便可以实时跟踪这个标准的最新状态

标准查新 模板下载

您可以在这里检索全球超过140万条标准,支持上百个国内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查询。您也可以在这里检索国内各类国家、部委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更多标准子库在持续建设中。

标准检索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

大连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