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第60/Permentan/OT.140/9/2012号园艺品进口推荐相关法规: 印尼文: 37页
通报时间:2012年10月23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作为各园艺品进口企业(园艺品进口商)园艺品进口推荐服务(RIPH)的法律依据,特发布本法规,以保证进口园艺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法规范围如下: a. 获取RIPH的要求与程序; b. RIPH持有人的义务; c. 控制,及 d. 处罚规定 本法规包括新鲜园艺品(植物、果实及观赏植物)及加工园艺品。 本法规不适用于随身携带及作为个人消费,数量不超过10(十)公斤/人通关园艺品。本法规不适用于提单或空运单及发票日期为2012年9月28日前从产地国发运的园艺品进口。 园艺品可在获得贸易部进口批准后进口。贸易部在获得农产品营销和加工总司以代表农业部长签署的农业部长令形式的RIPH后签发进口批准文件。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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