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法规——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某些香味物质的第(EC)1334/2008号法规附件I:
通报时间:2015年7月3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第(EC)1334/3008号法规。它是通过2012年10月1日委员会批准G/SPS/N/EU/13/Add.1号文通报(2012年10月12日)香料物质的,现被委员会“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某些香味物质第(EC) 1344/2008号法规附件I”法规(EU)草案修改的 第(EU)872/2012号执行法规制定的。 本补遗通报涉及撤销批准香料物质名单中的以下五种物质:岩兰草醇(FL No. 02.214)、乙酸岩兰草酯(vetiveryl acetate) (FL No. 09.821)、巯基丙酸甲酯(methyl-2-mercaptopropionate) (FL No. 12.266)、2-acetyl-1,4,5,6-tetrahydropyridin (FL No. 14.079)及2-propionyl pyrroline 1% vegetable oil triglycerides (FL No. 14.168)。 为完成评估香料物质——岩兰草醇(FL No. 02.214)、乙酸岩兰草酯(vetiveryl acetate) (FL No. 09.821)、2-acetyl-1,4,5,6-tetrahydropyridin (FL No. 14.079)和1%丙酰基(2-propionyl pyrroline )植物油, 三酸甘油脂(FL No. 14.168),欧洲食品安全局要求提供补充科学数据。 市场销售负责人员现已撤销相关申请。有关巯基丙酸甲酯(methyl-2-mercaptopropionate) (FL No. 12.266), 市场销售负责人不再支持使用它。 本措施包括过渡性措施。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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