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入境后检疫的植物相关产品”修订草案。
通报时间:2020年7月14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植物保护及检疫法案第14条(以下简称法案)批准了"接受入境后检疫的植物相关产品"法规(以下简称PEQ法规)。根据2018年6月20日修改法案,修改或修订了以下五条: 修订条款内容如下: 1. 根据修订法案第14条,修订了PEQ法规的批准基础。 2. 修订第5条,使设施两侧及所有通风道、窗口及其它通风孔将用开口不超过0.6毫米的屏风覆盖隔离外界环境。 3. 如批准文件有改动,进口商应根据第7条向检疫机构提交审批申请。 4. 第9条规定,进口商应保持安全设施的完整性。 5. 第11条明确不符合进口检疫要求的物品,应销毁。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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