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生动物产品及副产品:进口政策框架。乳及乳制品,包括含乳成分的食品饮料进口动物卫生条件相关政策第10.4章。
通报时间:2021年2月4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公布了乳及乳制品进口动物卫生条件最新政策。自2021年4月起,体现最新政策的进口新条件将公布于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加拿大动物卫生法规所定含乳或乳制品的食品和饮料(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regulations/C.R.C., _c._296/)的进口自动参考系统(AIRS):进口要求(https://airs-sari.inspection.gc.ca/airs_ external/english/decisions-eng.aspx)。 可从任何原产国进口的,带消费者预包装的,且开封前在环境温度下储存稳定的,含乳或乳制品的食品和饮料无需动物卫生认证。不带消费者预包装的(如散装进口)或开封前无需冷藏或冷冻的任何含乳食品与饮料只能从具有CFIA认可兽医认证体系的国家进口,且必须随附符合CFIA乳及乳制品进口要求的动物卫生证书。 要改动的地方有两点: 1) 取消用于确定一种商品是否含乳或乳制品成分的非正式“50%规则”必须符合乳类进口动物卫生要求。多成含乳分商品的前进口条件原来是基于制品中牛奶的干物质百分比。 此项由基于风险的模式所替代, 即室温下耐储存的消费者最终包装商品免于乳类动物卫生要求。不符合这些标准的商品视为乳类,必须随附加拿大食品检验局批准兽医认证体系国家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 2) 定义为乳类的商品,包括含乳或乳制品的,原产于非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承认口蹄疫非疫国的、非消费者预包装或室温下非耐储存的食品和饮料必须经过两次病原体降低处理。其中一次是降低ph值。以降低pH值作为一种处理方法的要求有所改动,将原pH 5改为pH 6;所需时间由原两小时缩减到一小时,以便与国际建议保持一致。
通 报
|
||||||||||||||||||||||||||||||||||||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