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和药物法规修正案草案 (1063 – 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卡拉胶)
通报时间:2004年6月1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目前,食品和药物法规对卡拉胶在不同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使用有规定。 加舀大卫生部收到一份申请,要求允许使用卡拉胶作为针对钙盐的悬浮剂,钙盐在基于牛乳蛋白质的无乳糖婴儿配方食品中使用,卡拉胶的最大限量为0.05%。对现有数据的评估支持卡拉胶该用途的安全及有效性。因此,拟修改法规,允许在基于牛乳蛋白质的无乳糖婴儿配方食品中使用卡拉胶,最大限量为0.05%。 法规对在婴儿配方食品中按最大限量0.03%使用褐藻胶、瓜尔豆胶,无论单独或混合使用,也有规定。为澄清单独或混合使用的褐藻胶、卡拉胶及瓜尔豆胶的用法,拟在现有的列表中增加在基于孤立的氨基酸和/或水解蛋白的婴儿配方食品中,以及在基于牛乳蛋白质的无乳糖婴儿配方食品中,单独使用或/和卡拉胶混合使用的褐藻胶及瓜豆胶,最大限量分别为0.1%及0.05%。这些拟订修正案将使褐藻胶、卡拉胶及瓜尔豆胶的列表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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