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理事会有关胶质产品要求第92/118/EEC号指令的委员会SANCO/4366/2001第6号修订草案决定
通报时间:2002年7月25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拟定措施对欧共体内的生产及用于人类消费的胶质规定了特殊的卫生条件。它包括:(i)生产胶质的企业;(ii)原材料及提供原材料的企业;(iii) 成品;(iv)包装、仓储及运输;(v)从其它国家进口胶质及用于生产人类消费胶质的原材料。 与现有措施(通报号G/SPS/N/EEC/74)的主要区别如下:原材料:反刍类售骨除外。 胶质厂商(a)不同于白明胶厂商使用的胶质;(b)只有欧共体立法允许的防腐剂可以使用:拟定措施对胶质及原材料规定了进口卫生证书。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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