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法案执行规则附件8草案
通报时间:2020年10月21日 通报类型:紧急措施
内容简述:
韩国限制进口规定如下: 根据野生动物法案制定规则第34-10及44-8条,接受检疫或出入管制或销毁的主要野生动物疫病是结核病, 禽流感, 狂犬病, 猪霍乱及非洲猪瘟。 在此方面,韩国环境部要求凡进口可能传播9种疫病的野生动物,包括beta冠状病毒,均要事先获得批准,以保护生态系统与人类健康免受野生动物疾病的危害。 本列表附加的野生动物含10,809个物种,包括2 个目,24个科。详细信息,包括学名,请参见随附文件。 这不包括韩国农业食品乡村事务部(MAFRA)所负责的牲畜与宠物。
通 报 紧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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