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成新注册表的必要性及符合保持记录及注册要求的重要性
通报时间:2003年7月11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自1970年起,联邦肉类检验法 (FMIA) 21 U.S.C. 642及家禽产品检验法 (PPIA) 21 U.S.C. 460(b) 要求肉类中间商、家禽产品中间商、炼油厂、动物食品生产商、批发商、存货商及与从事购销、商业运输进口任何死亡、临近死亡、残疾或患病牲畜或家禽、或除屠宰外的死亡牲畜或家禽畜体部分的人员进行注册。此外,上述各方、所有正式企业、运输商及进口商必须保存家禽或牲畜畜体、部分、家禽或牲畜畜体产品的商业记录,以便需要时,提供给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的代表。 注册资料和营业记录对FSIS进行涉及公众健康、食品安全或肉类或家禽产品假标签的任何调查都是至关重要的。FSIS计划加强肉类和家禽法注册及营业记录要求的执行,以保证所有的受管辖交易按该法规定保持商业记录。FSIS在本通知内还向公众通知了新注册表,它要求注册人提供以前未要求的某些信息 。按肉类及家禽产品法营业的企业必须于2004年3月22日前向FSIS提交新注册表。 该表格可参见以下网址:http://www.fsis.usda.gov/fsisfo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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