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肉及肉制品进口兽医条件。
通报时间:2020年5月14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为促进冷藏家禽进口到新加坡,已审议了家禽肉及肉制品进口兽医条件。冷藏家禽的两个条件是以新加坡进行的风险评估为依据的: 产品不是来自解冻的冷冻家禽。 产品是根据调整大气条件或其它适用包装,采用密封包装密封的,在≤4℃温度下,其保质期至少为14天。 打算向新加坡出口冷藏家禽的国家/地区必须先通过出口新加坡追溯记录获得冷冻家禽认证。有意向新加坡出口冰鲜家禽的企业必须提供保质期研究和包装信息,以供评议使用。 进口家禽及家禽产品的其它兽医条件没有改变。 详细信息请查询新加坡食品局(SFA)网站: https://www.sfa.gov.sg/food-import-export/commercial-food-imports#meat-meat-products。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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