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第977/96号最高指令,食品卫生法规第160条局部修改草案;
通报时间:2016年8月31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以下食品内汞最大许可限量的相关修改草案。 第60条:以下食品汞含量不得超过以下最高标准: 1.非掠食性鱼, 包括新鲜及加工鱼(如:冷冻、熏制、罐装、涂有面包屑): 成品:0.5 mg/kg。 注: 不包括海源油; 甲基汞限值; 如汞总浓度超过该限值,只需确定甲基汞的含量。 2.非掠食性鱼, 包括新鲜和加工鱼(如:冷冻、熏制、罐装、涂有面包屑): 成品:1 mg/kg。 尤其包括: 鲨鱼(六鳃鲛-Hexanchus griseus、喙吻田氏鲨-Deania calcea、灰鲭鲛-Isurus oxyrinchus、鼠鲨-Lamna nasus等), 剑鱼(Xiphias gladius), 金枪鱼(黄鳍金枪鱼-Thunnus albacares、长鳍金枪鱼-Thunnus alalunga、Gatrochisma melampus、鲣鱼-Katsuwonus pelamis、大眼金枪鱼-Thunnus obesus等), 犬牙鱼(Dissostichus eleginoides)。 注: 不包括海源油。 甲基汞限值; 如汞总浓度超过该限值,只需确定甲基汞的含量。 3.甲壳类动物, 包括新鲜及加工甲壳类动物(如:冷冻、熏制、罐装、涂有面包屑): 成品:0.5 mg/kg。 注: 不包括海源油。 4.食盐: 成品:0.1 mg/kg 注: 参见第XXIII章第II段 5. 矿泉水及包装饮用水:成品:0.001 mg/kg 注:mg/l. 6.膳食补充剂、强化食品、运动员食品、特殊饮食食品及声明含海洋派生不饱和脂肪酸(DHA及EPA)的营养或健康食品: 成品:0.10 mg/kg。
通 报
|
||||||||||||||||||||||||||||||||||||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