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就世界卫生组织包装水限制第A1043号申请提交评议
通报时间:2012年8月7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申请拟修改澳新食品标准法案(法案),取消当前批准的包装水化学限制,蘀换涉及限量: 表A3.3——饮用水内具有健康意义的化学物指导值, 附件3化学一览表, 饮用水质量指导方针,第4版, 世界卫生组织,2011年于日内瓦。 FSANZ拟为这些限制规定两个例外情况。第一, 设置整个氟化物(自然发生的和添加)最高标准为1.0 mg/L。第二,设置苯乙烯最高标准为0.03 mg/L。 某些瓶装/包装天然泉水或需泉水所含化学物质可能超过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质量最高标准及/或苯乙烯拟定最大标准
通 报
|
||||||||||||||||||||||||||||||||||||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