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卫生部通报草案—“无面筋食品标签”:
通报时间:2017年2月16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大众卫生部(MOPH)通报草案拟规定“无面筋”食品标签如下: 1. 符合以下标准食品可在食品标签上标注“无面筋”声明: (a) 除天然含面筋的谷物或根茎植物外的粮食; (b) 由(a)制成的面粉; (c) 具有(a)或(b)成分的食品; (d) 由所有麦属植物一或多种成分组成的食品(即:经清除面筋特别处理,出售给消费者终端产品面筋含量不超过成品食品20 mg/kg的杜兰小麦、斯佩耳特小麦、卡姆特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或其杂交品种; 2. 第1项食品声明可只显示“无面筋”字样。如属第(d)项食品,“经清除面筋特别处理”文字应与“无面筋”文字同时标注; 3. 分析方法应以CODEX标准118-1979——不适应面筋人员特殊饮食食品标准为依据; 4. 本MOPH通报应自公布于政府官方公报次日生效。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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