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食品拟定草案(修改)法规

通报时间:2011年2月2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新加坡农食兽医管理局(AVA)审议了食品法规,并提出以下修改: (i) 准许使用新食品添加剂,并将目前准许的食品添加剂扩大到更多食品类别。这些食品添加剂属功能组: 抗结剂、甜味剂、抗氧化剂、调味剂溶剂、染色剂、乳化剂、稳定剂、营养补充剂及常用食品添加剂。 (ii) 纳入干蘑菇及可可和可可制品内镉的具体限量。 (iii) 将含甜味剂、辐照食品、全谷食物、冷冻肉和鱼、脂肪和油、脂肪涂抹食品、天然需泉水、婴幼儿食品/婴儿奶粉、含有植物甾醇、植物甾烷醇的特用食品和其酯类食品纳入新定/修订食品标准。 (iv) 食品标签方面的新要求: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声明、液态介质包装食品沥干物重声明和冷冻食品重量声明。含有这些属于潜在食物过敏原成分的预包装食品需要特别标示,以告知消费者这些成分的存在。扩大需标注日期与失效期预包装食品名单,纳入即食切割果蔬(如削水果蔬菜),因为这些都是极易腐烂产品。法规修改案具体介绍了卫生许可列表及食品标签和广告使用标准 (v) 修订进口许可申报要求(适用于进口食品): 在申请进口许可时无品名的食品必须声明使用: 海外制造商名称或指定品牌。这对追踪产源是极为重要的。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SGP/39
2011-02-02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
通  报


1.
通报成员: 新加坡
2.
负责机构:新加坡农食兽医管理局(AVA)
3.
覆盖的产品: 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2011年食品拟定草案(修改)法规
语言: 页数: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新加坡农食兽医管理局(AVA)审议了食品法规,并提出以下修改: (i) 准许使用新食品添加剂,并将目前准许的食品添加剂扩大到更多食品类别。这些食品添加剂属功能组: 抗结剂、甜味剂、抗氧化剂、调味剂溶剂、染色剂、乳化剂、稳定剂、营养补充剂及常用食品添加剂。 (ii) 纳入干蘑菇及可可和可可制品内镉的具体限量。 (iii) 将含甜味剂、辐照食品、全谷食物、冷冻肉和鱼、脂肪和油、脂肪涂抹食品、天然需泉水、婴幼儿食品/婴儿奶粉、含有植物甾醇、植物甾烷醇的特用食品和其酯类食品纳入新定/修订食品标准。 (iv) 食品标签方面的新要求: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声明、液态介质包装食品沥干物重声明和冷冻食品重量声明。含有这些属于潜在食物过敏原成分的预包装食品需要特别标示,以告知消费者这些成分的存在。扩大需标注日期与失效期预包装食品名单,纳入即食切割果蔬(如削水果蔬菜),因为这些都是极易腐烂产品。法规修改案具体介绍了卫生许可列表及食品标签和广告使用标准 (v) 修订进口许可申报要求(适用于进口食品): 在申请进口许可时无品名的食品必须声明使用: 海外制造商名称或指定品牌。这对追踪产源是极为重要的。
7.
目标与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2011年4月1日
拟公布日期:2011年4月1日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11年4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1年4月3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以下单位提供拟定法规软拷贝副本: Regulatory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Agri-Food and Veterinary Authority 5 Maxwell Road #18-00 Tower Block MND Complex Singapore 069110 Tel.: +(65) 6325 1226 Fax.: +(65) 6324 4563 E-mail: adelene_yap@ava.gov.sg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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