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准规范拟定修改案
通报时间:2012年6月29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1. 制定放射性核素的选择原则; 2. 制定危险污染物设定标准原则; 3. 根据微生物检测相关统计技术采用的抽样计划制定定义; 4. 修订原材料要求标准; 5. 规定食品重金属标准; 6. 修订干的农林畜或海产品重金属应用标准; 7. 修订食品内霉菌毒素的标准 8. 规定乌参内苯并芘的标准; 9. 修订婴幼儿食品内的微生物规范; 10.规定米糕内大肠杆菌的标准; 11.补充微生物测试抽样的一般原则; 12. 修订一般测试法。
通 报
|
||||||||||||||||||||||||||||||||||||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