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海洋事务和渔业部部长关于指定鱼类检疫疫病、种类及载体法令的最终修订草案。
通报时间:2021年1月22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根据OIE鱼类疾病最新状况、亚太水产养殖中心网(NACA)亚太区域级鱼类疾病情况及风险分析所定的大量印尼渔业的鱼类疾病,印度尼西亚认为有必要修订2018年海洋事务和渔业部部长第91号令——关于指定鱼类检疫疫病、种类及载体。根据研究、讨论和专家协商,部长令可能会有所修订,具体如草案所附。 在作为本法令组成部分的附件中,法令规定了鱼类检疫疾病(QDF)、其种类及携带者。 根据本法令规定,向印度尼西亚领土进口的货物不得存在鱼类检疫疾病(QDF)。 如本法规所定: 所有印度尼西亚境内尚未出现或只在特定地区出现的,具有潜在传染性、可在快速或相对较短时间内传播的,造成社会经济损失或危害社区健康的,并被政府确定为需防止带入、传播到境内的鱼类疾病。I类鱼类检疫性疾病系指,因未掌握处理技术而无法从带菌体上清除的所有鱼类检疫疾病。II类鱼类检疫性疾病系指,因掌握了处理技术可以从带菌体上清除的所有鱼类检疫疾病。鱼类检疫疾病的携带者系指能够藏匿/携带QDF的鱼类,鱼源性材料,鱼源材料产品,鱼活体介质及其部分,及/或其它载体(如:压舱水、PRG等)。鱼系是指生命周期全部或部分发生在水中的所有水生生物群(无论死活),包括其所属部分。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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